了解个人投资办公墓场需要的条件
发布时间 :
2022-06-10
一、申请要求
(1)商业墓地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设立和管理。
(2)按照墓地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人民的总体规划。
(4)在禁埋区内不禁止选址,即利用铁路、公路(国道和省道),在通航河流两岸,靠近水库、河堤,利用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域、耕地、地方景观和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用于建造新的墓地、农村公共墓地或其他墓地。广西公墓
(5)利用荒山、荒坡等荒地或者不适宜耕种的土地。
二、申请程序
(1)陵园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地方民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按照总体规划,以书面审查和地方检查的形式,对申请要素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批准的,通知同级规划、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查;
(4)经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收集有关材料,提交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省级民政部门;
(5)经省民政厅批准可以设立或者延期;
(6)墓地建成后,由省民政部门、墓地建设研究审批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审批。
三、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
(1)区(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事前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步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期理由。
(2)民政科初始试用期内,依法需要进行听证、评估、考试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但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所需时间。
(3)民政部门自公墓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公墓服务证》。
四、提交材料
(1)墓地建设初审时,墓地建设部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表;②可行性研究;③墓地规划图;④其他必要材料。
(2)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的墓地建筑材料包括:①县民政初审材料和初审结论;②规划、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查结论;③其他相关所需材料。
五、墓地建设原则
(1)导向原则:即要符合我国殡葬改革和殡葬改革的方向,推进旧丧风俗改革和新丧风俗习惯的建立,节俭、文明、科学。
(2)节约原则:即用贫瘠的丘陵荒地或不适宜耕种的土地建造墓地,墓地不宜过大,骨灰应存放一段时间。
(3)管理原则:公墓主管部门为民政部门。设立墓地需向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并经批准后方可设立墓地。建设墓地建设用地,必须由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地点和范围划定,商业性墓地必须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方可正式开放经营。
(4)效率原则:这里所说的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在保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有助于殡葬改革。敬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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